CB-001 车陂路365号(瀛富市场)出租 1312次围观
状态 | 出价人 | 价格(元/月) |
---|
资产名称 | CB-001 车陂路365号(瀛富市场) | ||
资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365号 | ||
资产类型 | 物业资产 | 租赁年限 | 10年 0月 0天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5-01-01 | 合同终止日期 | 2034-12-31 | 建筑面积 | 28821.78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资产用途 | 五金装饰建材市场 | 租金收取方式 | 每月一次 |
消防情况 | 未办理消防手续及相关证照 | ||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 1.竞投人须成立时间有十年以上(含十年,即2014年09月14日前成立)。 2.竞投人在发布交易公告之日前三个月(即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单一银行账号每月月末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含20000000元,不含理财产品)。 3.竞投人必须在广州市经营单一建筑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含15000平方米)的物业。 4.竞投人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1.签订合同前,承租方须一次性缴纳首年租赁金额(以成交价为准),首年后按每月一次缴纳租赁金额。 2.该标的物业仅作为五金装饰建材市场使用,如承租方变更使用性质,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物业,同时有权追究承租方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3.该标的物业南侧道路不在租赁范围,由相邻物业使用,如需使用该道路由承租方自行与相邻物业协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业(包括租赁合同、产权、消防、水电、租金、保证金、递增、管理费、各类税费等)提出任何申请或异议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向出租方提出,并在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还物业给出租方管理及相交客户的信息一并告知出租方。处理期间由出租方进行管理及收取相关客户租金的前提下,承租方不计租,合同租赁期限不作顺延。待处理结束后再交由承租方继续经营管理。期间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以不计息计算。 5.该标的无产权证、无环保证,也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竞投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异议。出租方不保证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消防备案等手续,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6.本项目租赁面积为28821.78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租赁面积的确认。承租方不得以租赁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 7.租赁期间,出租方不保证所提供的用水用电设施能满足承租方需要,如需增容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按水电部门规定的价格缴纳水电费。每月的水电费由广州市车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进行结算、收取(以上费用含税费)。 8.出租方就租金等费用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其中物业租金为租赁金额的65%,综合管理费为租赁金额的35%),所有费用由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收取并开具发票(以上费用含税费)。 9.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经营“散乱污”行业,包括印刷、制革、印染、洗水、冶炼、电镀、酿造、水泥、畜禽养殖、石材加工、家具制造、仓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和依法不符合条件的汽修、餐饮、食品加工等场所,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10.在合同期内,在承租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干预、停产、整改、处罚、拆除违建等,必须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或租赁物业所属地块进行开发须等原因,须要承租方搬迁或停止营业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告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搬迁(含二级租户)工作,若因逾期搬迁对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或项目开发造成影响,承租方须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租赁租金和综合管理费计付至实际交还该物业之日。 1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向出租方交纳两年租赁金额(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足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上述费用,则视为竞得人原因,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13.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14.关于现有临时租户的说明。兹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各位潜在竞投人应详细了解下列内容,参与竞投即视为已对下列内容作详细了解并同意接受: (1)本项目有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商铺临时租赁合同》(合同样本详见附件)的临时租户共220户,涉及约300间商铺(含仓库)(具体费用明细表详见附件),竞得人须保证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上述商铺(含仓库)的临时租户正常营业并按《商铺临时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一年期限,项目业主单位协助竞得人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交接后至一年内,如临时租户提前退租或解约,又或其自身原因导致《商铺临时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竞得人与临时租户协商处理。 (2)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各临时租户由竞得人负责管理并按《商铺临时租赁合同》向竞得人缴纳租金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竞得人承诺租赁期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临时租户收取《商铺临时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等)以外的费用。 (3)各临时租户的合同保证金为每月租金的双倍,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由各临时租户转账到竞得人指定账户。如有临时租户未按约定向竞得人缴纳合同保证金的,竞得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 (4)特别提示,在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或物业交付前,上述临时租户有可能提前退租或解约,又或其自身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进行,项目业主方不作通知,竞得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签租赁合同。实际交接临时租户数量明细及费用明细以交付之日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
(第 1 次发布)
区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1505号
受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4-10-10 10:00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CB-001车陂路365号(瀛富市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车陂经济联社交﹝2024﹞0165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1.竞投人须成立时间有十年以上(含十年,即2014年09月14日前成立)。
2.竞投人在发布交易公告之日前三个月(即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单一银行账号每月月末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含20000000元,不含理财产品)。
3.竞投人必须在广州市经营单一建筑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含15000平方米)的物业。
4.竞投人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365号
(三)资产面积:28821.78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资产用途:五金装饰建材市场
(五)资产现状:闲置(有部分临时承租户)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36000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000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00000元/月
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和综合管理费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 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基础上递增5%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 2025-01-01至2034-12-31止(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免租期: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签订合同前,承租方须一次性缴纳首年租赁金额(以成交价为准),首年后按每月一次缴纳租赁金额。
2.该标的物业仅作为五金装饰建材市场使用,如承租方变更使用性质,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物业,同时有权追究承租方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3.该标的物业南侧道路不在租赁范围,由相邻物业使用,如需使用该道路由承租方自行与相邻物业协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业(包括租赁合同、产权、消防、水电、租金、保证金、递增、管理费、各类税费等)提出任何申请或异议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向出租方提出,并在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还物业给出租方管理及相交客户的信息一并告知出租方。处理期间由出租方进行管理及收取相关客户租金的前提下,承租方不计租,合同租赁期限不作顺延。待处理结束后再交由承租方继续经营管理。期间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以不计息计算。
5.该标的无产权证、无环保证,也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竞投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异议。出租方不保证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消防备案等手续,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6.本项目租赁面积为28821.78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租赁面积的确认。承租方不得以租赁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
7.租赁期间,出租方不保证所提供的用水用电设施能满足承租方需要,如需增容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按水电部门规定的价格缴纳水电费。每月的水电费由广州市车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进行结算、收取(以上费用含税费)。
8.出租方就租金等费用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其中物业租金为租赁金额的65%,综合管理费为租赁金额的35%),所有费用由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收取并开具发票(以上费用含税费)。
9.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经营“散乱污”行业,包括印刷、制革、印染、洗水、冶炼、电镀、酿造、水泥、畜禽养殖、石材加工、家具制造、仓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和依法不符合条件的汽修、餐饮、食品加工等场所,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10.在合同期内,在承租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干预、停产、整改、处罚、拆除违建等,必须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或租赁物业所属地块进行开发须等原因,须要承租方搬迁或停止营业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告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搬迁(含二级租户)工作,若因逾期搬迁对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或项目开发造成影响,承租方须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租赁租金和综合管理费计付至实际交还该物业之日。
1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向出租方交纳两年租赁金额(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足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上述费用,则视为竞得人原因,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13.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14.关于现有临时租户的说明。兹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各位潜在竞投人应详细了解下列内容,参与竞投即视为已对下列内容作详细了解并同意接受:
(1)本项目有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商铺临时租赁合同》(合同样本详见附件)的临时租户共220户,涉及约300间商铺(含仓库)(具体费用明细表详见附件),竞得人须保证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上述商铺(含仓库)的临时租户正常营业并按《商铺临时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一年期限,项目业主单位协助竞得人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交接后至一年内,如临时租户提前退租或解约,又或其自身原因导致《商铺临时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竞得人与临时租户协商处理。
(2)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各临时租户由竞得人负责管理并按《商铺临时租赁合同》向竞得人缴纳租金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竞得人承诺租赁期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临时租户收取《商铺临时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等)以外的费用。
(3)各临时租户的合同保证金为每月租金的双倍,自本出租项目交付之日起由各临时租户转账到竞得人指定账户。如有临时租户未按约定向竞得人缴纳合同保证金的,竞得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
(4)特别提示,在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或物业交付前,上述临时租户有可能提前退租或解约,又或其自身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进行,项目业主方不作通知,竞得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签租赁合同。实际交接临时租户数量明细及费用明细以交付之日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9-14至2024-10-08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9-18至2024-10-08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10-10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100000元/月 。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成立时间有十年以上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竞投人在发布交易公告之日前三个月(即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单一银行账号每月月末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含20000000元,不含理财产品)。竞投人需提交银行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竞投人公章)。
3.竞投人提供在广州市经营单一建筑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含15000平方米)的物业《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竞投人公章,原件备查)。
4.竞投人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需加盖竞投人公章)。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可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美东街28号
联 系 人:简铭钜
联 系 电 话:020-82161538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37690255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14日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
状态 | 出价人 | 价格 | 出价时间 |
---|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组织网上竞投活动。为明确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规则及其效力,竞投人须认真阅读本协议,竞投人在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参与网上竞投活动,即表示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竞投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账号,账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操作一律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投人承担,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的任何原因导致未按时参与网上竞投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网上交易平台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投人应当提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非网上交易平台的原因导致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均视为竞投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无法完成报名,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交易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区交易中心不对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六、区交易中心不组织实地勘察,项目标的以实物为准,交易文件提供的项目的说明及资料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竞投人在报名前须认真研究、实地查看,并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独立做出竞投判断,一经报名,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项目标的的全部内容,并认可项目标的的现状,同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交易双方若产生任何纠纷及损失,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严禁弄虚作假、串通竞投、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行为。 八、网上交易平台依照公布的程序和规则组织网上竞投活动。公示期间如对网上竞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业主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广州市天河区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九、区交易中心不对项目交易举行集中答疑会,竞投人如对交易流程有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区交易中心释疑。 十、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项目交易内容,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特殊情况处置: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网上竞投: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上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 (2)因软硬件故障、通讯网络故障、服务器受到非法入侵或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投无法正常进行或提前结束的; (3)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区交易中心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4)竞投人在竞投当天提供竞投过程中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报价的证明,经核查确认该故障属实的; (5)区交易中心认为需要中止网上竞投活动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原因产生的网上竞投结果,区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区交易中心中止网上竞投活动时,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仅为当前最高出价,非成交价;最高出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出价的竞投人。 3.区交易中心采取中止网上竞投活动的,待网上交易平台恢复正常运行后,将按照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继续组织网上竞投或重新组织网上竞投。区交易中心另行通知竞投人并根据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组织网上竞投: (1)出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组织网上竞投。系统出现故障前显示的最高出价者及其出价作为起始状态继续组织网上竞投。如继续网上竞投过程中无人出价,则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起始状态的出价者为竞得人。 (2)出价记录无法恢复的或中止网上竞投时无出价记录的,按项目交易底价,根据交易规则重新组织网上竞投。 4.区交易中心继续组织网上竞投或重新组织网上竞投的,该项目竞投人应按规定参与网上竞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且不影响竞投结果。 5.因竞投人原因导致其无法出价或出价错误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未约定的,按《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及项目交易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区交易中心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
|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流程
(一)注册账号
竞投人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提交注册信息后,待审核通过,方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意向项目进行报名。
竞投人注册账号基本要求:
法人单位: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非法人企业: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个体工商户: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
(二)网上报名
1.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
注册成功的竞投人应于报名时间内通过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的【网上竞投】模块登录账号,选择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后获取交易保证金的收款账号。
2.交纳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转账,按照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对应唯一收款账号;
(2)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宗交易竞投;
(3)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4)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5)竞投人需在交易系统报名界面正确填写具体的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
3.提交报名资料
竞投人完成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重新进入报名界面正确完整填写报名及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
4.竞投人资格审核
(1)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填写信息与转账信息经系统匹配一致后,完成报名流程。
(2)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三)网上竞价
1.网上竞投开始前,网上交易平台为竞投人随机分配竞投号,竞投人以竞投号参与竞投。
2.网上竞投只有一个竞投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报名成功的竞投人,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报价,第一位竞投人点击出价并确认,网上交易平台默认以交易底价出价,从第二位竞投人开始点击出价并确认,网上交易平台按自然递增价出价,竞投人也可以手动输入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竞投人在出价须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3.网上竞投对租赁标的物的原租户给予优先权的安排,即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租赁标的物的原租户在参与该租赁标的物的竞投活动时享有优先承租权。
(1)原租户在完成报名流程后,系统会根据原租户信息识别出原租户。原租户可在短信通知中查看是否取得优先权,对优先权的安排有疑问的,请于该项目竞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向交易服务机构咨询;
(2)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在项目出价的页面有【主张优先权】按钮,如果要行使优先权必须在参与网上竞投时点击【主张优先权】按钮,系统则默认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以上一位竞投人报出的价格作为报价,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出价,一旦有其他人继续报价,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之前主张的优先权则失效,但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可继续参与竞价,继续点击【主张优先权】按钮,直至产生最高出价竞投人。
4.网上竞投初始出价时长为60分钟,60分钟内竞投人可随时入场并按项目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当前最高出价。
5.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网上交易时,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监督小组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的【网上竞投】模块内每个项目的展示窗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经济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监察站成员组成。
(四)交易确认
最后出价的竞投人,需在竞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按公告约定一次性全额转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全权予以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1.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2.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携带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原件;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3.竞投人授权委托他人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托人须提交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投资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应当注明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等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实施一切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结果公示
交易确认后,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天河区信息网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项目业主单位还应当在其信息公开栏(“三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
(六)签订合同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应当到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向交易管理机构提出合同延期签订申请,经所属经济联社、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签订合同。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按公告约定一次性全额转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全权予以处理。
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代收、代管。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或者按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竞投人信用管理
在天河区范围内,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
1.一年内累计5次不签到入场的;
2.一年内累计5次签到入场但是不报价或无效报价(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
5.在竞得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确认书的;
6.在竞得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7.履约过程中,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累计3次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8.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
9.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被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的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管理平台交易系统3年内(含3年)禁止参与竞投。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交易利害关系人对交易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二)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有仲裁约定的,可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约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依据《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遵循民主决策、平等有偿、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投人报名环节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交纳交易保证金时,竞投人的银行户名必须与竞投人报名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
3、银行收款账号为27位,收款户名为: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收款账号、户名必须填写完整;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收款账号;
4、鉴于交易保证金银行收款账号位数较长,非中国农业银行汇款的,须到银行柜台转账;
5、交易保证金分多笔转入时,必须同账号同渠道。例如:第一笔交易保证金在银行柜台转账的,其余交易保证金均应采用银行柜台方式转账;第一笔交易保证金用手机银行转账的,其余交易保证金均应采用手机银行方式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