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流程
(一)注册账号
竞投人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提交注册信息后,待审核通过,方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意向项目进行报名。
竞投人注册账号基本要求:
法人单位: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非法人企业: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个体工商户: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
(二)网上报名
1.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
注册成功的竞投人应于报名时间内通过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的【网上竞投】模块登录账号,选择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后获取交易保证金的收款账号。
2.交纳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转账,按照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对应唯一收款账号;
(2)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宗交易竞投;
(3)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4)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5)竞投人需在交易系统报名界面正确填写具体的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
3.提交报名资料
竞投人完成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重新进入报名界面正确完整填写报名及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
4.竞投人资格审核
(1)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填写信息与转账信息经系统匹配一致后,完成报名流程。
(2)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三)网上竞价
1.网上竞投开始前,网上交易平台为竞投人随机分配竞投号,竞投人以竞投号参与竞投。
2.网上竞投只有一个竞投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报名成功的竞投人,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报价,第一位竞投人点击出价并确认,网上交易平台默认以交易底价出价,从第二位竞投人开始点击出价并确认,网上交易平台按自然递增价出价,竞投人也可以手动输入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竞投人在出价须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3.网上竞投对租赁标的物的原租户给予优先权的安排,即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租赁标的物的原租户在参与该租赁标的物的竞投活动时享有优先承租权。
(1)原租户在完成报名流程后,系统会根据原租户信息识别出原租户。原租户可在短信通知中查看是否取得优先权,对优先权的安排有疑问的,请于该项目竞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向交易服务机构咨询;
(2)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在项目出价的页面有【主张优先权】按钮,如果要行使优先权必须在参与网上竞投时点击【主张优先权】按钮,系统则默认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以上一位竞投人报出的价格作为报价,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出价,一旦有其他人继续报价,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之前主张的优先权则失效,但享有优先权的原租户可继续参与竞价,继续点击【主张优先权】按钮,直至产生最高出价竞投人。
4.网上竞投初始出价时长为60分钟,60分钟内竞投人可随时入场并按项目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当前最高出价。
5.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网上交易时,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监督小组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的【网上竞投】模块内每个项目的展示窗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经济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监察站成员组成。
(四)交易确认
最后出价的竞投人,需在竞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按公告约定一次性全额转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全权予以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1.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2.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携带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原件;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3.竞投人授权委托他人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托人须提交以下相应资料:
(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投资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授权的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应当注明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等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实施一切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结果公示
交易确认后,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天河区信息网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项目业主单位还应当在其信息公开栏(“三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
(六)签订合同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应当到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向交易管理机构提出合同延期签订申请,经所属经济联社、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签订合同。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按公告约定一次性全额转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全权予以处理。
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交易保证金由区交易中心代收、代管。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或者按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竞投人信用管理
在天河区范围内,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
1.一年内累计5次不签到入场的;
2.一年内累计5次签到入场但是不报价或无效报价(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
5.在竞得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确认书的;
6.在竞得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7.履约过程中,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累计3次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8.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
9.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被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的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管理平台交易系统3年内(含3年)禁止参与竞投。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交易利害关系人对交易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二)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有仲裁约定的,可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约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依据《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遵循民主决策、平等有偿、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